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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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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婚后买保险,现金基本已经混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保单所交保费是夫妻共同财产,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理财类保险,收益属于投资收入,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前提是,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情况。3、如果受益人不是夫妻一方,假设受益人为二人的孩子,那么受益金属于孩子个人,但在其未成年时由法定监护人处置(父母);假设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父母,那么收益属于他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要看夫妻另一方是否同意了。4、另外,如果是保障类保险,比如重疾险的保险金、意外险的伤残金等,只属于个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险理赔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情况,一般保险在购买了之后就会有受益的人,受益人也算是这份保险金的拥有者,保险写的条款不同所得到财产的人也会不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2种观点: 个人财产包括: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3种观点: 个人财产保险单指承保被保险人全家常用财物在任何处所遭致的一切损失的保险单。承保的财产是被保险人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属和为其服务的人所有的一切财产。投保时被保险人需分类载明其财产大概价值,少数贵重财物如艺术品、金银、珠宝等需个别规定保额外,仍以一个总保额投保。个人保单虽然没有共保条款的规定,但保险人要求保额不得少于投保各类财产总值的80%。此项保险在国外较为普遍。一、意外身故保障是怎样被保险人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二、意外残疾保障是怎样被保险人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在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状况,对其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保险人给付比例表内所对应残疾项目保险金之和。若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保险人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人对同一被保险人所负的残疾保险金给付责任以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为限,若保险人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达到意外残疾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如该被保险人已领取过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人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婚后买保险,现金基本已经混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保单所交保费是夫妻共同财产,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理财类保险,收益属于投资收入,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前提是,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情况。3、如果受益人不是夫妻一方,假设受益人为二人的孩子,那么受益金属于孩子个人,但在其未成年时由法定监护人处置(父母);假设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父母,那么收益属于他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要看夫妻另一方是否同意了。4、另外,如果是保障类保险,比如重疾险的保险金、意外险的伤残金等,只属于个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险理赔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情况,一般保险在购买了之后就会有受益的人,受益人也算是这份保险金的拥有者,保险写的条款不同所得到财产的人也会不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2种观点: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离婚保险怎么分(一)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受益人是当事人子女的,离婚时可指定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监护人的权利。(二)尚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1、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离婚时可选择退保,退保产生的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确定由一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待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保险金,再把保险金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的保险费占所已交纳的全部的保险费的比例分出共同财产后,最后进行分割。2、一方为投保人并以其亲属或对方亲属等为受益人的。这种情况视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一种期待权,也不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退保,则按第一种情况进行分割。3、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对该种情况,可参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但应保证父母一方享有维持合同效力的权利,即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应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属于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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