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舟格财经。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MM_FS_CNJ_0146 出口乳及乳制品中噻菌灵残留量检验方法

MM_FS_CNJ_0146 出口乳及乳制品中噻菌灵残留量检验方法

来源:舟格财经


MM_FS_CNJ_0146出口乳 乳制品 噻菌灵 残留量 荧光分光光度法

 

MM_FS_CNJ_0146

     出口乳及乳制品中噻菌灵残留量检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出口鲜乳中噻菌灵残留量的检验。

2.原理概要

    用氢氧化钾皂化试样中的脂肪,用乙酸乙酯提取噻菌灵,再用盐酸溶液抽提乙酸乙酯提取液中噻菌灵。用荧光分光光度法测定,标准曲线法定量。

3.主要试剂和仪器

3.1.主要试剂

    氢氧化钾溶液:50%(m/V)水溶液;

    氢氧化钾溶液:0.05%(m/V)水溶液;

    盐酸溶液:0.1mol/L;

    乙酸乙酯;

    噻菌灵标准品:纯度≥99%;

    噻菌灵标准溶液:准确称取适量的噻菌灵标准品,用盐酸溶液配成浓度为0.100mg/mL的标准贮备液。根据需要再用盐酸溶液稀释成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

3.2.仪器

    荧光分光光度计;

    冷凝管;

    分液漏斗:125mL;

    锥形瓶:100mL,具磨口;

    电热水浴锅;

    容量瓶:10mL。

4.试样的抽取与制备

4.1.检验批

    以不超过5000瓶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4.2.抽样数量

批量,瓶

最低抽样数,瓶

1000以下

2

1000~2000

3

2001~3000

4

3001~4000

5

4001~5000

6

4.3.抽样方法

    按规定的抽样瓶数随机抽取,在所取的样瓶上标明记号,及时送实验室。

4.4.试样制备

    将所取回的样瓶,充分混匀,分取约250mL作为试样。装入洁净的容器内,密封,标明标记。

4.5.试样保存

    将试样于-5℃以下保存。

注:在抽样和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必须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5.过程简述

5.1.皂化

    称取试样10g(精确至0.1g)于锥形瓶中,加入7mL氢氧化钾溶液,接上冷凝管,在沸腾的水浴上回流皂化40min,取下,充分冷却。

5.2.提取

    将皂化液移入分液漏斗中,用10mL水洗涤锥形瓶,洗液并入同一分液漏斗。加入15mL乙酸乙酯,轻摇0.5min,静止分层。将水层转入另一分液漏斗,用15mL乙酸乙酯再提取一次,剧烈振摇1min,静止分层。合并乙酸乙酯提取液。

5.3.净化

    用20mL氢氧化钾溶液洗涤乙酸乙酯提取液,剧烈振摇1min,分层后,弃去水层。再加入20mL氢氧化钾溶液轻摇洗涤一次,弃去水层。用2×5mL盐酸溶液(0.1mol/L)提取乙酸乙酯层。合并盐酸提取液于10mL容量瓶中,并用盐酸溶液(0.1mol/L)定容。供荧光分光光度法测定。

5.4.测定

5.4.1.荧光分光光度法测定条件

    激发波长:307nm;发射波长:359nm。不同型号仪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以获得最佳激发波长和发射波长。

5.4.2.标准曲线的绘制

    分别吸取0.2,0.5,1.0,5.0和10.0mL标准工作溶液至一组10mL容量瓶中,用盐酸溶液(0.1mol/L)定容,于荧光分光光度计上测定各荧光吸光度,以荧光吸光度对噻菌灵浓度绘制标准曲线。

5.4.3.样液测定

    取5.3中定容后的样液,于荧光分光光度计上测定样液的荧光强度。从标准曲线上查得样液中噻菌灵浓度。

5.5.空白试验

    除不加试样外,均按上述测定步骤进行。

6.结果计算

    按式(1)计算试样中噻菌灵的残留含量:

X

c·V

…………………………(1)

m

式中:X——试样中噻菌灵含量,mg/kg;

c——从标准曲线上查得的样液中噻菌灵的浓度,μg/mL;

V——定容后样液的体积,mL;

m——试样的重量,g。

注:计算结果需将空白值扣除。

7.测定低限、回收率

7.1.测定低限

    本方法的测定低限为0.02mg/kg。

7.2.回收率

    回收率的实验数据:

噻菌灵的添加浓度在0.02mg/kg时,回收率为102%;

噻菌灵的添加浓度在0.10mg/kg时,回收率为96.5%;

噻菌灵的添加浓度在0.50mg/kg时,回收率为99.6%。

8.来源:

    SN  0606—1996

 

Copyright © 2019- zouged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