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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的程序

来源:舟格财经


法律分析:首先要通知证人,告知证人出庭时间、出庭地点,告知案件情况,但是不能通过言语或其他手段要求证人作伪证。接下来就需要向审理提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申请书中除了要写明案件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以外,还要包括被申请人的具体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以及理由。如果经过审查认为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理由正当、合法,准许申请证人出庭,就需要在案件开庭之前向证人做出通知,并告知证人应当将真实情况进行讲述,不得作伪证,并且要告知对方作伪证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结果。例如根据《刑法》规定,证人作伪证扰乱司法秩序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会构成伪证罪,根据情节轻重判处刑罚。案件开庭,证人需要填写一份出庭作证保证书。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且再次重申不得作伪证以及伪证的相关法律后果。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只有让证人出庭时,证人才能出庭,不能让证人在庭下旁听,应该在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时候证人上庭,防止前阶段案件审理影响证人的判断和记忆。证人出庭是为了作证,审判人员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还可以接受当事人的询问,如果两方都有证据,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双方证人对质,法官根据对质结果作出判断。

一、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提供书面证言、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所谓“确有困难不能出庭”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诉证据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以下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准许的除外。”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许可。

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或者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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