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正确的办学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总结我校办学经验;把附中的办学水平不断提到新的高度,学校聘请经验丰富、学有专长、热心改革的教师为教研员,教研员的工作有一定超前性、以学术研究为主,探索教育发展规律,为建立先进有特色的教育体系提供科学的依据,教研员每二年聘任一次,一般在在职教师中聘请。
2.教研员应自觉挤时间学习教育理论,更新教育思想,以能在较高的层次上去分析问题,提出问题。
3.教研员平均每周听课不得少于一节,通过听课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教学反馈信息,提出教改意见。
4.教研员有责任参加课堂教学评价的研究,协助校长建立健全我校的教学、教育评价制度。
5.教研员协助教研室进行教学目标管理的研究和试验。
6.教研员必须参加教研室定期召集的.工作会议,研究校内外的教育、教学发展动态,负责地、及时地向校长室提出意见和建议。
7.教研员参加教育、教学的资料、论文的收集、审编和出版工作。
8.教研员有义务对协调教育、教学执行部门工作执行教育实施提出自己的看法。
9.教研员的工作、学习会议每周一次,教研员每年至少要写一份工作报告(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