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事故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厂突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事故造成的灾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是本厂处理重特大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据。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厂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事故抢险工作。
(一)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锅炉和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
(三)重特大中毒事故
(四)其他重特大事故
第四条:任何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重特大事故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我厂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我厂重特大事故处理工作。
总指挥:寇德金
副总指挥:寇新民
指挥中心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寇德进寇建国
第六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一)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救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三)检查监督各单位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演练。
(四)安排上级领导视察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重特大事故发生,接报后相关部门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第四章应急抢险和救援。
第:在特大事故发生后,本厂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九条:在抢险救灾过程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地,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和阻拦。
第五章应急处理支持与反馈
第十条: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整改。
用电安全事故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部门建设司(局),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 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部备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
在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报告事故情况,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主任)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和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地(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用电安全事故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应急救援责任制及组织机构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人员:
组长:(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成
员:
1、按照《预案》实施情况,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3、在救灾过程中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4、在负责区域内为事故现场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防火用具并提供场地,抢险救灾结束后要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事故发生以后,应急救援小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超出自身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6、对于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中工作成绩卓越的部门和个人,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于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1、协同商议救援命令,指挥各部门抢险救灾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后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决定是否应采取疏散措施;
5、现场检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挥员工开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职责
1、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规范并带头自觉遵守;
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做好救援准备措施;
3、事故发生后,救援小组成员要立即到位,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4、在救援行动中听从上级指挥,统一协调行动;
5、应急救援小组在抢救行动中要尽心尽责,将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降到最低;
6、协助组长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四)登高用火施工规范及施工人员详细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施工方法,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明火作业、易燃材料、仓库、办公等区域。
3、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持畅通,夜间应设照明,并配备值班巡逻人员。
4、焊、割作业区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5、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6、施工现场需挂警示牌,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情况,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易燃易爆,不得进行焊割。
(4)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溶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5)有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隔热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6)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了解情况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8)在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
7、施工现场的可燃、易爆材料要堆放规整,保持良好的通风,放置灭火装置和警示牌,由专人管理。
用电安全事故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施工升降机安装人员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指定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督员在场监控。
2)施工升降机安装必须针对现场的实际和所采用的电梯说明书中有关电梯的构造的方法和步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作业前,有关部门人员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包括采用的电梯构造说明书、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等,场内地面承载力要满足吊车工作的要求。
4)施工前应对吊装绳索、吊装工具、机械、钢丝绳等作全面检查,进行保养,试运转。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行试吊。
5)对安装电梯的各机构、各部件、重要的螺栓、连接销、动力系统和受力位置,电气系统等进行检查,把安全隐患排除于安装作业前。
6)电梯安装的作业区布好警戒线,挂起警告牌。
7)电梯安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有专职电工负责照管电源,专人操作控制台,专人拆装螺栓。
8)指挥人员应有上岗证,作业时与操作人员之间密切配合,通讯信号统一、畅通、清晰、明嘹,需要时配备对讲机。
9)安装作业时,风力不大于四级,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至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紧标准节各连接螺栓。如遇6级和以上风力或下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空作。风雨过后应对机械重新检查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能恢复作业。吊杆与吊笼不得同时工作。
10)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正确戴上安全帽,穿好防滑鞋,严禁酒后作业。
11)起吊过程中机械发生突然故障,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进行抢修。在空然停电时,应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
12)凡需使用电焊或风焊作业时,必须申报动火作业,做好防火措施,派专人监焊,清理附近可燃物件,配备灭火工具监视,用铁皮、湿透麻包袋接焊渣。作业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离场。
1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才能上岗操作。
14)不应进行夜间作业。如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和制订相应的安全作业措施。
15)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好的安装尺寸。
16)升降机梯笼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稳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的防护门。全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17)装设在阴暗处或夜间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18)升降机安装后,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的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自验收合格后,然后报市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所检验,取得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19)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的有关规定。
20)有关安全、防火、质量管理、文明施工,本方案未详之处,应执行公司和上级标准、规定。
二、现场配合工作:
1)清理进场道路有作业现场,以利作业。
2)安装位置附近提供升降机专用电源。
3)配合作业,如提供风、电焊等。
4)建筑物外墙搭设排栅要平齐,不得与电梯升降运动发生干涉。
5)附墙架对墙面的作用力约为50KN,土建单位必须确保附墙结构能满足该要求。
三、施工升降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现场应急救援架构及联系电话:
1:组织架构
组长:
组员: 、
2:急救中心:120
火警中心:119
报警中心:110
(二)防止施工升降机事故的预防措施
1)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2)导轨架的稳定是靠与建筑结构进行附着连接来实现的,所以在安装施工升降机时随着导轨架的搭设,按该机的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距离及时进行附着连接。
3)施工升降机笼是施工升降机运载人和物料的构件,含有传动机构、限速器及电器箱等,外侧附有驾驶室,设置了保险开关与门联锁,只有当施工升降机笼前后两道门均关好后,施工升降机笼才能运行。
4)各停层应设门,该门外的人员应无法随意开启。
5)限速器是施工升降机的主要安全装置,它可以施工升降机笼的运行速度,防止坠落。
6)装拆单位必须有专业资质证,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7)安装和拆卸前必须履行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有专人统一指挥,装、拆的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和装、拆程序及检查要点。
8)调试施工升降机笼时,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在离地面10m高度之内,作上下运行试验。
9)随导轨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着连接,第一道附着杆距地面应为10m左右,以后每隔6m(或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着连接。
10)安装完毕进行整机运行调试,荷载试验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检验合格,领取准用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11)在拆除平衡重之前,必须对施工升降机附着杆制动器、主传动机构等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12)安装、拆卸附着杆,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施工升降机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装、拆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装拆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安全带。
13)施工升降机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防护栏杆。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查记录,特别要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当施工升降机未切断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操纵室应有灭火设备。
(三)发生施工升降机事故应急救援
1)当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要保持镇静,注意事态的发展情况及影响的范围,有序指挥抢险和人员的疏散。
2)事故发生时(如电器部分起火)必须关闭电源开关,用有效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决不能使用泡沫式的灭火器具扑救。
用电安全事故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应急小组
组长:高满党
成员: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养老院内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对自伤、伤人、跌倒、噎食、走失等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流程
(一)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二)应急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及交通工具。
(三)敬老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
(四)应急小组接到突发性事件报告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件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大小,及时向区民政部门汇报。
(六)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自伤、伤人应急预案
(一)体表接触污染的血及体液
1.迅速、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
2.流动水冲洗被污染部位,使用肥皂或消毒液冲洗消毒。
3.更换清洁衣物。
(二)锐器刺伤
1.保持镇静。
2.迅速、敏捷的挤压受伤部位,使部分血液排除,相对减少受污染的程度。
3.同时用流动水冲洗。
4.冲洗后立即用消毒水消毒受伤部位
5.对伤处进行适当的覆盖、包扎,必要时出外科急诊进行伤口处理。
五、摔倒、坠床应急预案
(一)入住人员发生摔倒、坠床,应立即赶赴现场。
(二)通知医生对患者的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并检测血压、心率、呼吸、意识,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三)如病情允许,将患者移至床上。
(四)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五)做好照护记录。
六、走失应急预案
(一)发现入住老人走失立即寻找并通知值班人员。
(二)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三)查找老人家属联系电话,通知家属协助查找。
七、误吸、噎食应急预案
(一)发生误吸或噎食时,立即使病人采取俯卧位,头低脚高,扣拍背部。尽可能使吸入物、噎食物排除,同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二)及时清理口腔内痰液、呕吐物。
(三)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
(四)及时上报院领导,并通知家属。
(五)做好照护记录。
八、烫伤应急预案
(一)老人使用热水袋等取暖发生烫伤后,立即取走引起烫伤的.物品(热水袋、电暖炉等),尽快脱去热水浸渍的衣服,立即用自来水冲洗或浸泡的清水中或使用浸湿的毛巾湿敷。
(二)立即报告领导,安慰老人以减轻他们的恐惧和焦虑心理。
(三)烫伤处皮肤发生水泡时,尽量不要弄破水泡,局部涂烫伤膏或保持干燥。
(四)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五)做好照护记录。
九、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领导,联系医院组织救治。
(二)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三)向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通报情况。
(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
(五)养老院不能解决的问题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