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门或者可以查到,但是必须是对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另外,刑事案件在互联网上不能查询,属于保密范围,只有内网可以查询。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如果想了解案件的进程,可以:
(1)委托律师,部分地区开通有律师网上查询通道,律师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可在网上查询该案件进展情况;
(2)自行与、、承办人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但是一般途径相对较委托律师可行性稍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一、刑事立案必须要满足哪些条件
刑事立案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2、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3、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案件不属自身管辖,应移送主管机关。如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1、没有犯罪事实,即没有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和后果,或者有危害后果而不是犯罪行为;
2、虽然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举报、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的,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侦查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不立案侦查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能立案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有犯罪事实却没立案原因分析
尚不满足立案条件的报案,暂无法立案。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