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修改上的公司名称不违法,但会违反财务规定。可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1、如果是专用或机开,那就要把错的那张拿回来和底联附在一起作废,重新开具;
2、如果是手写,那就在改的地方加盖单位财务章或专用章就可以。
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