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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法人解散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舟格财经

《民法总则》失效后,《民法典》的规定法人解散的情况包括:

1、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2、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等其他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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