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一、生育保险报销的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没有在规定时间之内报销处理,一般情况下逾期超过6个月以上的没有办法再进行生育保险的报销了,所以一定要及时的去办理报销的手续
二、生育保险金报销需满足如下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未职工累计缴费达到规定的年数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没有超过报销的期限。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