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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店铺出租协议书(6篇)

来源:舟格财经

门面店铺出租协议书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清单(附件3)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历月)计算,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4.4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

  4.5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4.6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7 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该物业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单价为 元/月/平方米(不含税),合计为(大写) 元整;管理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收,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月管理费。

  4.8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物业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两个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6.1 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6.2 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3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7.3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6 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7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 转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8.2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 保险

  9.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负责购买以该商铺为保险标的,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并保证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 )

  9.2 在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办理对该商铺进行装修或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财产的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9.3 保险从本合同生效日开始至本合同终止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中断保险。

  第十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

  10.1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

  10.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宣安置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开业

  11.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开业。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1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2.1 甲方权利义务

  12.1.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12.1.2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12.1.3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12.1.4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12.1.5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12.2 乙方权利义务

  12.2.1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12.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12.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12.2.4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12.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3.1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置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3.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3.3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3.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4.2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4.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4.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送达

  15.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公告及登报(东莞日报)等,简单的非重要通知可以电话方式进行。送达文件时,送达方要求受送达人签收的,受送达人应签收回执。

  15.2 本合同落款处所载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该商铺所在地址亦为乙方接收甲方送达文件地址。

  第十六条 管辖

  16.1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裁决。

  第十七条 其它

  17.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7.2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 附件

  18.1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并执行。

  附件1:甲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2:乙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3:交付标准及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年 月 日签署于

门面店铺出租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拥有店铺使用权,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乙方为租赁楼面积平方米,经营项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营方式

  第二条甲方仅提供店铺内约定面积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负盈亏;

  第三条合同期限

  联营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第四条质量保证金及其他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乙方进场当日须支付甲方人民币元整,作为店铺开业联合活动赞助费用,该费用不退。

  乙方支持联合促销活动宣传费元/年,甲方一年不低于5次大型促销宣传推广活动,该项目乙方可选择自行推广,不参加联合推广;

  第五条店铺交付

  甲方于        日前将该店铺交付乙方使用,若在该规定日期前无法交付,则合同期顺延,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放弃,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六条租金交付

  1.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元作为租金。第年开始增幅%。乙方每年支付明细及期限如下:

  甲方收取有关款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账号:;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保证在联营期内,对合同项下的店铺具有合法的使用权;

  联营期内,甲方保证联营体在合同期内对上述店铺有使用权。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协助装修等手续办理,费用乙方负责缴纳。

  对于乙方的经营管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但不得进行干涉。

  安装监控设备,保障非营业时间内、收市后卖场安全;

  2.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投入该店铺的商品、道具为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占有、使用及支配。

  乙方对自行店铺内经营项目享有的经营权并承担相应的经营责任。

  乙方应按约定方式定期向甲方支付租金。

  乙方负责店铺的装修、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经营期内,因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税金、工商管理费、门前三包费、水电费、通讯费,以及公关送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经营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经营期内,乙方对经营场地进行日常维护,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准备。

  第不可抗力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合同履行不能、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下列行为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因此而解除本合同:

  未按期交付房屋的;

  因协议店铺的权属争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乙方的下列行为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因此而解除本合同:

  未经甲方允许擅自转租、转让或与第三方经营的;

  未告知甲方,单次逾期交付租金超过10个工作日或多次逾期交付的;

  3.违约金及赔偿

  甲、乙双方因违反上述约定,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时,甲方应按照实际使用天数将多收取的租金返还给乙方。

  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损失,且违约金无法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补足。因违约行为导致第三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对于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异议,均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变更。

  2.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合同期满;

  双方协商提前终止;

  因店铺被国家征用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实际履行。

  出现上述的情况,双方按协商的条款办理。

  出现上述的情况,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按实际经营天数收取租金,并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终止后,店铺内属于乙方投资的商品、设备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签约当地人民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条款:

  1.本全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关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件

  1.件一、双方签约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件二、房产证复印件;房屋使用权取得的合同及相关书面证明;

  第十四条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门面店铺出租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位于西区经适房的二栋一楼2、3号门店号,门店面积约60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期年,自__年元月1日起至__年12月30日止。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租金参考当时的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1300元(大写佰拾元整)。年租金总额为15600元(大写仟佰拾元整)。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7%计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续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满三个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从约定交款日第3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10%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空调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继续有效。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的装修装饰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设备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损坏房屋或房屋结构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在约定的交租金时间无故不交,并推迟30天以上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装修损害房屋的,保证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签约地点:

门面店铺出租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顺德区容桂大福基居委会桂福路205号大福市场内 类的 号店铺出租乙方用于经营(限经营 类)。该店铺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出租本店铺,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期权处理。

  三、租金、保证金、水电费及租金交付期限

  1、该店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仟拾元整,承租时一次性收清半年(6个月)租金。发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甲方将在乙方交交租金之日将上述店铺钥匙交付乙方。

  2、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按时一次性将租期内全部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

  3、水电费:乙方必须准时交清每月水、电及卫生费。

  四、租赁期店铺的修缮

  店铺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店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店铺。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店铺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店铺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店铺,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店铺内外卫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店铺交给乙方使用。

  2、不按合同的条款规定修缮店铺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店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悔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店铺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店铺缴纳租金。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此合同不得涂改,否则视此合同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面店铺出租协议书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年**月**日将坐落在江苏省*路*号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乙方以月租人民币**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三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暀机关存查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门面店铺出租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将 号门面租给乙方,租赁期暂定三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至到__年__月__日止。

  二、每年租金为__元。交款签订合同后当日交清全年租金。

  三、水电费由乙方向供电供水部门交纳使用的电量和用水量的金额,甲方不负责。

  四、本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权,续租租金可调整。

  五、乙方在租赁期不得中途退租,如中途退租、甲方不退还租金。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转让、转包,如出现转让转包,甲方有权中途终止合同,并不退还租金,租赁期间一切税费(包括房屋出租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注意用电安全,按章办事,无违法乱纪现象,如用电不当引起火灾和室内装修的损坏一律照价赔偿,处理费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禁止房屋内烧煤。

  八、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期间,中途中断合同,否则甲方赔偿乙方全年租金。如遇城市建设和其它特殊原因,甲方不付任何责任和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乙方缴纳房屋损坏押金壹仟元整,合同到期后房屋设施未损坏,甲方予以全部退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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